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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四审8月有望上会表决

来源:市财政局 2014-07-16 09:34 字体:【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获悉,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或将在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迎来“四审”,并将同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
  知情人士透露,“四审稿”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最终成文将在8月,相比“三审稿”,改动的空间不会太大。此次表决通过的可能性较大,值得期待。
  目前,包括贾康在内的国内数十位财税界权威专家学者正积极建言,密集召开研讨会,并已经形成修改方案欲呈报全国人大。
  据记者了解,一份由天和经济研究所发起的“百名学者修订《预算法》”活动正在汇集整理专家意见。而另外一份由8位财税专家联名起草的修改意见已经成文,将通过一定渠道呈报全国人大。
  多位专家建议成立人大预算委员会,作为专职、常设机构,从事预算监督管理工作,让预算外“小金库”无处遁形。
  “目前我国财税改革步伐迈得很快,社会上都很期待预算法修改尽快完成。预算法是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通过预算法的修改,本身也是把改革的成果巩固下来、规范起来,能够指导改革、引导改革、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专家认为,如果此次预算法“四审”表决得以通过,那么“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就会以法律形式得以确认,从法律上终结了政府收支分散管理、预算内外并存的局面。
  长期致力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修订预算法的核心,就是立法机关能够对全口径的政府预算实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目前我国财政四本预算并没有真正实现全覆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覆盖的范围不完整,二是覆盖的视角不完整。”
  蒋洪表示,覆盖的视角不完整,主要体现在预算只体现政府收支,没有纳入政府全部的资产负债情况。而覆盖的范围不完整,则表现在四本预算外,还存在未纳入监督的政府收支。
  “公共财政收支方面,大量财政专户存储的资金游离于公共收支预算外;而政府性基金大约有500多项,但很多都没有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向社会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社会公布的国企利润几乎只有全部国企利润的10%。”蒋洪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为“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而修改后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为“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专家指出,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然而,由谁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以什么方式规范,需要在“四审稿”中进一步细化规定。多位专家表示,应该在预算中加强人大审查、批准监督的职责,来达到规范政府行为的目的。
  李炜光、王雍君、刘剑文、韦森、蒋洪等8位权威财税专家建议成立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参考美国国会专业委员会,成为常设的、专业的预算管理监督机构。
  据介绍,我国预算编制从7、8月开始,仅有几个月时间,而预算报告的审议主要在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曾反映,很难看懂专业的财政预算报告。蒋洪介绍,预算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很小的工作班子,不足以承担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通常省一级人大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只有十几个人,而中央人大财经委下设的预算工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只有一部分人是专职的。”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在接收《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预算工委是一个工作部门,层次相对较低。预算在全国人大的工作中应该是非常核心、非常重要的,从预算的编制、审查、讨论、批准、执行,到最后对绩效进行考评,这一系列的工作很难由现在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成立预算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希望加强全国人大对预算的实质性审查监督。”
  此前,审计署审计9个省本级、9个市本级和18个县发现,通过将财政收入滞留在财政专户或过渡户等少反映收入823.31亿元。专家称,这是隐藏的政府资金,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只有通过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让立法机关对其实行实质性地审查监督,才能使类似这样的名目繁多的“小金库”无处遁形。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