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2〕206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
补助资金的通知
鼎城区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22〕27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85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
此次提前下达的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属于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 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执行中如遇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是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区,省财政厅将扣减该地区下年度资金分配,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附件:常德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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