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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从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拨付你县市区2024年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06项“公共租赁住房”、07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08项“老旧小区改造”、10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补助资金暂列入“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列入“2210103棚户区改造”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和“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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