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民办教育发展
一是保障了民办教育专项经费投入。2007年,市财政局首次从本级教附资金中安排3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随着投入不断加大,现每年专项资金规模已达700万元。根据《常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创建各级示范学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项目;支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奖励民办学校在各项竞赛活动的获奖单位和个人。此外,每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大约70%的资金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办学补助和建设配套奖励。
二是落实了民办教师待遇。市财政局从2015年起设立了市直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对市直民办学校的教师和一定比例的行管人员,按单位负担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50%给予补助。这一举措对民办学校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维护民办教师基本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支持了民办学校品牌发展。市财政局在鼓励民办学校品牌办学,特色办学方面作出明确奖励标准:对评为国家、省级示范性学校每所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评为省级示范(特色)专业项目每项奖励1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对被评为“双师型”的教师,副高级每名奖励1万元;对在全国性职业竞赛中获奖的,每项奖励5-8万元,对在全省性职业竞赛中获奖的,每项奖励2-5万元。
来源:教科文科
审核: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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