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政府采购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现在政府采购不仅流程更加简化、便捷,而且还给予中小微企业政策倾斜,让我们在参与竞标时更有竞争力。”近日,常德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亮表示,2017年从福建来常德后,真切感受到了常德政府采购的好环境和暖服务,让他和家人选择留在常德发展。
如何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活力?近年来,市政府采购办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从2021年起,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对资信良好或者可以通过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供应商,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探索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便利度。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以来,市政府采购办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措施,包括:预留份额,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从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评审优惠,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原先的6%-10%提高至10%-20%;为企业减负,从2022年6月1日起,推进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改革;加快支付,明确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为了让惠企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在全市统一上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块,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及结果的预警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今年截至目前,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中,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额为25.56亿元,约占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总额的92.17%。
来源:采购办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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