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奖励办法
近日,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常财发〔2021〕2 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办法》明确,对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并积极带动和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吸纳5-9名退役军人奖励3万元,吸纳10-14名奖励5万元,吸纳15-19名奖励8万元,吸纳20名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退役军人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国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荣誉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同时,《办法》明确,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的退役军人之家,对服务保障功能作用明显的给予1-2万元建设补助。
《办法》规定,每年10月份由退役军人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向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申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市财政局现场复核后,研究制定扶持方案。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回资金。
来源:办公室
审核: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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