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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市县三公公开时间表

来源:市财政局 2013-08-23 16:01 字体:【

  南都讯 记者王卫国 实习生高晓蕾 昨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份内应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于每年1031日前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曾发文提出,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对2013年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各省份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份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其中,2013年各省份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所选地区应至少达到省份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通知要求,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份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本级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份内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间应保持一致,每年集中时间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应于每年1031日前完成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