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水火无情”、“火灾猛于虎”,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城区消防供水安全,完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检验城区消防栓建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资金是否发挥效益、今后投资方式和规模如何确定。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常德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进行了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城区消防栓建设项目是根据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中“消防工作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负责,按照常德市‘十一五’规划中城市专项消防规划有关标准建设配齐市城区市政消防栓,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的精神而启动的。2011年7月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以市政公发[2011]28号文件向市财政局申请解决江北城区主次干道新增消防栓工程建设资金2426.54万元;2011年9月委托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2012年4月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审定预算资金1570.65万元;2012年9月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2012年10月市发改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2011年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常发改投[2012]514号批文立项;2012年11月建设单位分别委托常德中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湘资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工作;2012年11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变更设计,编成了《常德市江北城区新增消防栓布置总图》(设计号:设计11—47),设计新增消防栓588个,施工图经常德市联合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2013年3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市沃特市政工程总公司为项目工程中标的施工单位;2013年3月6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委托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理;项目工程定于2013年3月8日开始施工,2014年4月7日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0天,工程质量为合格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为江北城区青年路、皂果路、朗州路等36条主次干道原有道路消防管道及消防栓建设。
1.计划目标:①铺设球墨铸铁DN100-400型管12961米; ②新增安地上式室外消防栓588个;③安装软密封闸阀588个;④砌筑消防栓井588座。
2.相关要求:①严格按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执行,如
确需变更事项,需办理变更申报手续;②施工期为360天(截止2014年4月7日);③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④施工单位在两年内承担保修责任;⑤保持消防栓随时有水;⑥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合理使用50年。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已审定项目工程预算资金1570.65万元。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财办发[2012]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城建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实行财政预算决算评审的项目,预算评审总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开工后拨付30%比例资金,项目实施超过50%进度后再拨付40%比例资金,项目办理决算评审后再拨付所剩资金”的规定,市财政已按评审单位审定的预算资金1570.65万元的额度内,按规定的比例分期安排给建设单位1000万元,占审定预算资金金额的63.66%,建设单位按相关合同和财务管理规定已实际支出资金791.08万元。其中:支付施工方工程款770万元;支付设计、审图、监理等费用21.08万元。实际支出占财政安排到位资金的79.10%。
在资金管理上,该项目资金建设单位已按项目相关合同和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资金支付均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方式由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各收款单位;对支付的工程款、工程设计费用实行了政府采购或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等。在会计核算上,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建立了江北城区消防栓工程项目台账,设置了“拨入专款——江北城区消防栓工程”、“专项工程支出——江北城区消防工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目前,该项目尚未进入决算评审单位审核程序。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工程报审核单位时的设计为江北城区主次干道安装消防栓651个。在评审单位和市住建局审查施工图时,考虑到有高车路、柳溪路、东风路等部分道路在近2年内有新建改建计划。为节省财政开支,决定将项目设计计划调整为江北城区36条主次干道安装消防栓588个,并编制调整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因城区“三改四化”整体改造,部分路段发生增减因素变化,经建设单位以“变更申请表”的方式进行申报并报设计单位备案再减少安装消防栓55个。
在项目管理上,建设单位成立了由副局长李远国任组长,胡序锋等为成员的江北城区消防栓工作督导小组,进行了项目现场勘测、设计方案拟定、工程招标组织,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现场监管,与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道路权属单位等的协调配合,组织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保障了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在工程建设上,施工单位实际于2013年5月6日开始施工,于2015年2月9日竣工,实际工期为634天。实际完成工程项目为:①铺设球墨铸铁DN100-400型管8540米,共减少了4421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②安装地上式室外消防栓533个,减少了55个,具体详见附件二。③安装软密封闸阀533个,减少了55个。④砌筑消防栓井533个,减少了55个,工程实际建设与变更后的预期目标一致。2015年2月9日,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2015年2月3日编制的《常德市江北城区新增消防栓竣工图》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进行共同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明确工程保修2年,并出具《常德市江北城区新增消防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目前,工程尚未办理移交。
二、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情况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13]28号文件精神和《常德市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绩效监督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了较为认真的自评,并报送了自评报告。报告较详细地介绍了项目工程的概况,总结了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工程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绩效自评打分,自评得分为97分,并提出了今后新建道路消防栓建设工程应纳入道路统筹,和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建议。
三、绩效评价情况
按照《常德市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绩效监督实施方案》,此次评价通过对评价客体进行实地调查,包括听取单位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数据和立项批文、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信息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现场抽查了20条道路的667个消防栓,占36条道路消防栓总数804个的82.96%,并进行试水,同时进行社会调查,详见附件四“2014年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现场核查调查图片”,发放调查问卷130份,收回116份,在全面了解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制定了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大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定,三大指标的分值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评价方法:评价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评价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评价人员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和查阅相关资料、发放调查问卷,评价人员现场社会调查,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经过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按照“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各项分值及评价标准逐项打分汇总形成评价结论。
四、项目的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该项目审定的预算资金1570.65万元中工程费用有1495.86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95.23%。经招标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376.77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了119.09万元;施工中因受“三改四化”工程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消防需要的基础上对青年路、朗州路等20条道路进行增减变动调整,共减少消防栓安装55台,实际安装消防栓533个,按实际工程量分析,工程竣工结算费用预计在1000万元左右,可节减财政预算资金400多万元,同时可为施工企业带来业务收入1030万元,为企业增加业务利润100万元左右。
(二)项目效率性分析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项目工程定于2013年3月8日开工,2014年4月7日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0天,实际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6日,延迟了58天;于2015年2月9日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634天,延期274天。工程施工能顺利进行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项目社会效益性分析
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效果:
1.客观地增加了税费收入。项目工程可给企业带来业务收入约1030万元,按3%、7%、5%的税费率计算,应缴纳税费34.6万元。
2.较好地保障了火场消防栓供水安全。通过对20条道路消防栓的试水抽查,没有发现无水的消防栓。经过社会调查,都能证实每条道路上消防栓绝大部分都随时有水使用,常见使用的有洒水车等。
3.较好地完善了城区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经调查,消防栓的安装增加了居民的安全感,对项目建设满意度较高。
4.较好地改善了常德市投资环境。
(四)评价结论
经评价,常德市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项目2014年度绩效总得分89分,总体绩效评价为良好。扣分项目为:
1.项目管理扣3分。主要是组织实施扣3分,理由是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计划组织实施扣1分,管理没有创新举措扣2分。
2.项目绩效扣8分。其中:项目产出扣3分,理由是项目超期竣工,没有按时报送决算评审;经济效益扣1分,理由是施工单位收到的工程款770万元至今未列入企业业务收入和未按进度结转成本,而将此工程款放在预收账款账户内;社会效益扣2分,理由是未能全部达到项目目标效益,如损坏的消防栓未能及时维修和更换等;部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体对城区消防栓建设项目不是十分满意扣2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和数据存在不严谨不精确的问题。
1.2013年3月4日的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载明安装消防栓659个,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标价1376.77万元。2013年3月6日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同是1376.77万元,工程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而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上均为消防栓588个,呈现的是“价同量不同”。
2.项目工程道路上的消防栓既有新安装,也有原来就有的。此次核查时,我们按每条道上的新旧合计数进行清点(因消防栓的规格、型号是全国统一标准,新旧的区分只能看油漆的成色,但原有消防栓维修时也有更新的,难以分别统计),结果在所查的20条道路上有3条道路上少了18个,其中朗州路少了8个、龙港路少了6个、高车路少了4个。有一条道路(柳叶大道)多了8个,经查实,均属原有数量错误所致,朗州路、龙港路、高车路少的18个均属2013年“三改四化”拆掉后统计时原有数未减掉形成的,柳叶大道多8个是原有数为38个,统计时误计为30个所形成的。
(二)消防栓安装布局上存有不合理问题。
如加油站是火灾高危区,但在洞庭大道的中石化常德石油分公司第九加油站前却没有安装消防栓,只有向西至光荣路口处才有消防栓,在柳叶大道像恒大华府这样的高密度居民小区附近也未安装消防栓,容易形成安全隐患。
(三)缺乏较为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消防栓被损坏既无人报告,也无人管。核查中就发现皂果路有一处消防栓已断掉,被抛在路边已经日久,皂果路、洞庭大道有的消防栓盖子已不翼而飞;二是有的消防栓无法打开,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出现无水灭火的状况。核查中就发现高车路、沅安路有几处消防栓用专用工具都打不开;三是有居民反映有工程建设、居民个人打开消防栓用水,形成资源浪费。
(四)项目工程竣工后,不及时办理工程决算评审,违反了市财政局常财办发[2012]8号文件第九条送交评审时限最迟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
六、对城区消防栓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建议项目单位对城区现有消防栓分道路进行编号并进行电脑编程,便于准确掌握消防栓的数量和布局情况,以利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建议项目单位对消防栓的管理可纳入“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制以确保消防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三)建议市人民政府从明年起取消城区消防栓建设专项资金,消防栓工程建设应纳入道路建设进行统筹,和道路建设同时立项、同时设计和资金预算、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按合同2年后再适当安排部分维护费。
(四)建议财政部门对市财政局常财办发[2012]8号文件作一些补充规定,比如根据设计变更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资金数额并进行跟踪问效,针对超时不报送决算评审的,制定违规的处罚措施,以避免出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久拖不办项目决算评审的情况,加快评审进度,防止“个案”积压。
(五)江北城区消防栓建设资金项目因阶段性目标已完成,建议2016年不再安排城区消防栓建设专项资金1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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