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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2016-06-12 15:22 字体:【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常德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单位(项目)的请示》的相关批复,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市恒信弘正事务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包括江北城区花化、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和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三方面内容,其核心为江北城区花化建设。本项目实施是常德城市提质、市区景观由纯绿色绿化向增色增花改变的现实需要,是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常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80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经费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经费144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经费5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

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在同类城市中率先成为自然、生态、宜居城市。

2、2014年项目分项具体绩效目标

(1)江北城区花化项目:临街摆放各类盆景及地栽草花,美化城市,生态城市,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在重要节点位置进行花卉造景布置,营造喜庆气氛,提高城市整体美化水平。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通过专用设备对绿化废弃物科学合理的处置和利用,使其变废为宝,提高园林废弃物使用效益,创造生态园林城市。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完善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创造城市绿化亮点,巩固“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地位。

详见附件2。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但没有自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累计到位资金738.6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项目资金到位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资金到位138.60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未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676.04万元,占预算的84.51%。项目累计已支付517.04万元,未付工程款159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工程尾款44.40万元,项目实际结余18.16万元,分项资金明细为:

(1)2014年江北城区花化项目实际投资额537.44万元,占预算的89.57%。累计支付449.54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219.90万元、2015年支付229.64万元,未付花化工程款87.90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花化工程尾款44.40万元,花化项目资金支付总额493.94万元。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额138.60万元,占预算96.25%。累计支付67.50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13万元、2015年支付54.50万元,未付设备款71.10万元。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无资金使用发生额。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园林局对项目资金设置了专帐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了《常德市园林局关于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园林局花化经费拨付制度》,对局下属单位花化工作年初下达生产任务和资金预算,实行生产与验收、考核挂钩制度。项目资金做到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园林局科学制定年度花化预算,对局下属单位下达全年的花卉生产任务,将600万元花化预算按期分配到各下属单位。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市园林局制定了《花卉种植、景点布置及验收规范》,规范草花质量、栽种技术和验收标准。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景点制作,经市园林绿化局指导科和财务科联合验收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完成设备购置,待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

项目预算8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676.04万元,剔除未实施的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江北城区花化和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较预算节约67.96万元。

2、项目效益性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花化项目根据年初计划和实际情况按期进行花卉的日常摆放、城镇化会议布置和春节特别栽摆工作,因三改四化部分道路封闭施工减少栽种面积,花卉栽摆和景点布置数量较计划减少,但从整体效果来讲还是基本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②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粉碎机、翻抛机等9台(套)设备采购合同,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该批设备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③因原规划为公共绿地的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和拟改造项目拆迁未完成,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 常德市的花化工作得到了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为常德市“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海绵城市”复检和创牌工作增光添彩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② 花化项目美化了常德市市容市貌,优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

③ 因环境改善、景观美化,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旅游者,促进了常德经济的发展。

④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是循环经济的有益尝试既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污染源,又能保护生态合理利用,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园林生产的发展,促进本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0.5分,评价结果为优。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扣1分,其中: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扣0.5分;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扣0.5分。

(二)项目管理扣5.5分,其中:

1、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比重大,扣1分;

2、跨年度开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款44.4万元),扣1分;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购买苗木花卉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扣0.5分;

4、项目未按进度开展扣0.5分,未按计划完成扣0.5分;

5、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结算未引进第三方审核)扣1分;

6、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分。

(三)项目绩效扣3分,其中:

1、项目产出数量不达预期目标,扣1分;

2、产出时效延期,扣1分;

3、根据随机现场调查结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欠完善,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和量化。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目标未细化量化到具体项目,只有总金额。

2、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金额比重大。因本项目历年预算均以4月份为起点(即项目实际执行期为前一年度4月至当年3月),同时部分结算不及时,导致2015年1-8月支付的2014年花化资金为229.64万元,占该项资金总支付额449.54万元的51.08% 。

超预算范围开支。以2014年花化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项目尾款44.40万元,各年度绿化专项资金未进行年度决算,前后年度资金混用。

3、未按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开展。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设备目前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4、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财务制度执行欠严谨,个别苗木花卉的购买无采购合同、无实物验收记录。2015年2月60号凭证外购花草24700元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2014年6月1号凭证购花草67,980元无采购合同。

花化项目结算制度欠完善,项目结算评审未引进第三方制约机制;项目验收不及时,城东绿化处和屈原公园管理处各有一花化项目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仍未办理验收手续。

(二)建议

1、完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市园林局要将绩效目标的数量、质量、成本细化量化到单个具体项目,作为今后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2、规范项目核算,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市园林局项目目标申报的执行期间、项目核算期间要与预算年度一致,每期工作量完成后要及时结算,按期支付;各年度专项资金按年决算,全面掌握每个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时需取得采购合同并确认验收后方可入帐。

4、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预算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花化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并随着常德市城市化建设水平提高呈逐年增长趋势,建议较大的花化项目结算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当年完成的工作量及时验收入帐核算;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5、鉴于本项目绩效优秀,且城区绿化花化呈逐年增长趋势,理应增加投入力度,同时考虑到本项目资金在未经相关资质中介审核的情况下仍有较大的结转,建议2016年预算结合其结转资金状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