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贯彻湘办发〔2019〕10号文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常人常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基础、加力度、抓重点、建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到2021年基本建成常德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为推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基础,树牢绩效理念
1.加强宣传。抓住中发〔2018〕34号和湘办发〔2019〕10号文件出台的机遇,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力度,重点促进市直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理念和意识的增强。一是充分利用工作布置会、内部点评会等形式,加强与项目单位和内部科室的沟通,加深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在市财政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上公开中发〔2018〕34号和湘办发〔2019〕10号全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在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常德财政等平台上宣传相关的政策和工作成果。(责任领导:郑维菊;责任科室:绩效科、办公室)
2.加强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一是邀请省内外在预算绩效管理领域有实践经验的教授、专家来常授课,重点讲解政策文件和操作实务,提升区县市、市直单位和中介机构经办同志的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区县市绩效负责人和中介业务骨干走出去,学习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其他3本预算的绩效评价业务,同时向长沙等先进典型学习,缩小差距,提升水平。(责任领导:郑维菊;责任科室:绩效科)
3.加强考核。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区县市党委政府、财政工作、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对市直单位侧重于重视度、执行力、绩效评价等级和综合管理水平,对区县的考核侧重于问题整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和报告文本质量等,通过考核问责,促进上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常德进一步落实到位。(责任领导:杨天生;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绩效科)
4.压实主体责任。压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的主体责任。一是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在绩效系统中申报绩效目标,把编好编实编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的关键;二是督促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自评;三是督促部门和单位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四是压缩专项规模。赋予部门和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根据绩效高低、轻重缓急,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统筹使用,大力压缩专项规模,市本级专项原则控制在90个以内,较大额度专项(原则500万元以上)要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以绩效为核心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约束、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责任领导:王建辉;责任科室:预算科、各支出科室)
(二)加力度,谋划整体推进
5.扩大管理范围。一是“四本预算”的绩效管理。2019年市本级四本预算全覆盖,区县市覆盖2本以上(含2本)预算,2021年常德市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二是政府债务的绩效管理。2021年市本级尝试推进政府债务的绩效管理。(责任领导:蒋金华;责任科室:预算科、社保科、企业科、经建科、债务科)
6.提炼三级指标。在财政部、省财政厅现有二级标准之上,引进广东模式,帮助预算单位提炼三级指标,每个专项可量化指标原则不少于10个,并及时录入绩效系统,纳入2020年对区县市的财政工作考核。(责任领导:郑维菊;责任科室:绩效科、各支出科室、办公室)
7.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为抓手,促进全市预算绩效精细化管理。3年内建设覆盖市本级、区县市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2019、2020、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区县市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四个管理区按50%标准奖补)。(责任领导:陈昌宏;责任科室:信息科、绩效科)
(三)抓重点,强化提质增效
8.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坚持内部点评,每年组织5轮内部点评,邀请省财政厅绩效处领导、市本级专家和有关财经代表参与现场调研和重点点评,既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问题揭示深度及建议可行性,又评报告文本水平。每年争取有3-5个优秀报告成果进入领导决策视野。二是充实市级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在现有专家库和中介库的基础上,引进省级专家和中介机构,建立末位淘汰制。三是2021年前市本级建成监督指导库,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权威和客观公正度,其成员覆盖财经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委员、审计部门同志。(责任领导:陆振岩;责任科室:绩效科、驻局纪检监察组)
9.加强运行监控。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每年开展2次以上监控,监控目标为10、12月年度执行率(目标)分别应达到资金额度(目标值)的60%、85%。第一轮侧重监控预算的科学性及资金安全性,第二轮侧重资金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原则每一轮监控结果均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报告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且纳入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负面清单库。(责任领导:郑维菊;责任科室:绩效科、预算科、各支出科室)
(四)建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10.强化结果应用机制。一是强化绩效目标评审结果应用。对绩效目标不清晰的一律调减或整合。二是强化运行监控结果应用。对连续2年执行率不达70%的,纳入重点评价范围;对监控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重点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或整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责任领导:杨天生;责任科室:预算科、绩效科)
11.建立报告机制。从2019年起,每年11月份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当年预算绩效管理执行情况,每年视人大常委会会议题情况,以专题报告或以年度预算执行报告组成部分的形式汇报当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杨天生;责任科室:绩效科、预算科、办公室)
12.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的重点评价结果全面反馈至被评价单位;对重点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100%整改到位;所有重点评价报告在财政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蒋金华;责任科室:绩效科、各支出科室、办公室)
13.建立淘汰机制。对于目标不明确、执行率不达标、制度不健全、重点评价结果不理想且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及单位,纳入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负面清单库,不再进入扶持序列。(责任领导:蒋金华;责任科室:绩效科、各支出科室)
14.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建设,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二是将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市本级2020年起逐年增加工作经费,用于市本级业务拓展和区县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奖补,以后根据工作需要适度调整预算安排。(责任领导:吴先军;责任科室:人事科、财务科、预算科)
三、其他
(一)本方案原则上1条措施只明确1名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分解任务排前者为牵头科室。
(二)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如发生调整,则从其规定,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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