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司法局主要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市直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报备工作;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提供法律意见;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市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呈报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德市德城公证处为委托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依法办理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公证事项和公证法律事务;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常德市除授予涉外公证资格的县、区外的涉外公证业务职责。
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常德仲裁委员会会议决议,承担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仲裁庭组织、仲裁文书送达等程序性事务,对疑难案件组织专家论证;负责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处理常德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德市新安学校主要职能为特殊基础教育、不良行为矫正。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司法局内设科室23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常德市司法局以及常德市新安学校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信息化与政策法规研究室、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立案指导科、审理应诉科、合同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戒毒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律师工作科(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另:政治部(警务部),下设人事科、警务管理科(警务督察支队)、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以上共计23个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常德市德城公证处、常德市新安学校、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常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德城公证处属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但自收自支,不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无。
所属事业单位:无。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内设科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但自收自支,不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立案科、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无。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新安学校内设科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总务处(保卫处)、教务处、专门教育处(政教处)、办公室、政工室。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新安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司法考试、医疗调处中心、教师公用经费、学生经费、学校运转保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5年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收入预算数540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3.58万元(经费拨款5334.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5.42万元,增长0.29%,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增加,司法考试非税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支出预算数54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6.71万元,项目支出996.87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35.98万元,教育支出96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59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5.42万元,增长0.2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48.81万元,主要是新安学校人员绩效工资调标核增;公用经费减少10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安学校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调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9.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安学校扩招女生,学生人数增加,学生经费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03.58万元,支出5403.5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35.98万元,占70.99%;教育支出963.26万元,占1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5万元,占7.41%;住房保障支出203.59万元,占3.7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5.42万元,增长0.2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48.81万元,主要是新安学校人员绩效工资核增;公用经费减少10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安学校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调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9.3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安学校扩招女生,学生人数增加,学生经费增多。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71.91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电费、劳务费等。
(二)项目支出: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8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996.87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司法考试、医疗调处中心、教师公用经费、学生经费、学校运转保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司法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市司法局运行经费预算57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2.77万元,下降15.23%。其减少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5年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8.47%。其减少原因为严格控制减少“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市司法局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约350人次,主要包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法治建设督察会议、普法工作会议、行政执法评议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人数约600人次,主要内容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全市司法所长培训、市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提升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2.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市司法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4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4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6.71万元,项目支出996.8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