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19-09001
常财通告〔2019〕1号
常德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常德建设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统一,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德市财政局对本局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8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常德市本级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见附表1)。
二、宣布《常德市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细则》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表2)。
三、确认《关于明确工资统发人员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表3)。
四、决定修改《常德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表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连续计算。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新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于2019年8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