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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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法办发〔2017〕4号)要求,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17年8月23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内容为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包括四个文件目录: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包括因上位依据的调整、废止而与其规定不一致或者缺失依据;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9件,调整对象已不存在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三、《公告》制定的意义

  此次集中清理,既是对我局过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一次全面总结与评估,也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执法,优化财政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特别说明

本次清理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底,在此之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文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发生变化的,以最新的上位文件规定为准。

 

                                  常德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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