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系统 “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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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的通知》(湘财办函【2016】10号)和《常德市财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财办发【2016】15号),深入开展全市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雁过拔毛”整治工作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掌握各区县市财政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问题线索排查以及处理情况,督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惩治和震慑违法乱纪行为,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重点检查各区县市财政局机关,每个区县市抽查2个乡镇。检查主要内容有3项:

1、日常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工作方案、机构设置文件、会议记录、宣传报道和督查检查资料等)。

2、专项资金清查情况(查省7项和县级有关专项资金清理台账、资金拨付指标文以及相关凭证等)。

3、问题线索梳理排查情况(查问题线索登记台账、问题查处案卷资料)。

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后,要认真整理检查资料,撰写检查报告,2016年8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整治办。

三、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检查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4日。具体行程由各检查组和被检查区县市商定。检查分组按就近原则安排,具体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区县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交叉检查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明确专人抓好检查和迎检工作。检查组要由分管领导带队,局整治办抽调2-3人参加。

2、严肃纪律。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如实提供检查情况,并对检查结果承担保密义务。要严守廉政纪律,不得违规接受吃请、收受财物礼金等。

 3、认真整改。各区县市财政局要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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