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财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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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财政局,局直各单位、科室:

现将《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常德市财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16】22号)和《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纪发【2016】3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结合财政系统项目审批(含核准和备案)、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监管等工作实际,着力整治重点环节,着力查摆典型问题,着力督查整改,着力建章立制,做到排查一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一批侵害国家、集体和民生民本利益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出台一批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党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更加高效。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覆盖。专项整治涵盖全市财政系统,覆盖全部工作领域和环节。全市财政系统全面动员部署,逐一排查问题,对财政资金拨付、监管等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纠‘四风’、治陋习”,确保整治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针对财政部门工作中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安排分配、项目评审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整治,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整治整改到位。 

3、分级负责。在坚持全市财政系统一盘棋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市财政局制定全系统综合整治方案,负责局机关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和全系统的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突出整治实效,确保涉及本系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腐败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

(一)、“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重点

 1、在财政资金(特别在涉农惠农、土地征收补偿、民生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乱发滥补等问题;

2、乡镇“三资”管理中的以权谋私、盘剥克扣、强占掠夺、挥霍浪费等问题;“村账乡代理”中的违规财务问题;

3、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纠‘四风’、治陋习”整治重点

1、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及劝酒、斗酒、酗酒致人死亡问题;同城吃请和接受宴请,将大额费用多次、分名目报销问题;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问题;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问题;用公款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宴请费用问题。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包括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奖金福利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及所联系的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3、违规操作婚丧喜庆事宜方面。包括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作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

4、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包括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问题;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问题;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金和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市财政系统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生任组长,陆振岩、詹平、周向阳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设局监督检查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周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韬、唐曾晶、郑玉明、张克勤为办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局直各单位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3、宣传发动。市财政系统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学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并采取不同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10月)

按照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办统筹协调、县市区财政局、局直单位、科室负责、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涉农惠民、土地征收补偿、民生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大清理、村级财务大清查、村级“三资”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清理自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全市财政系统全覆盖,纵向到县市区乡镇、村组,横向到局直单位、机关科室和市直单位,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应在五月下旬完成。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重点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

2、问题核查。局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交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督促或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单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局直单位、科室要坚持边清理边核查处理的原则,对清理排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或移送处理。

3、汇总分析。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局直单位应每月底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督办交办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督办(6月-10月)

1、实地抽查。局专项整治办将采取查看现场、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局直单位等开展清理核查和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重点督办。根据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和督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办、查办。

3、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市专项整治检查组将在6月、11月分别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分别于5月底、10月底,组织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局直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线索、重要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回访督办。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全面总结。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上报局专项整治办。局专项整治办对全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中旬向局党组和市专项整治办作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能够及时铲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维护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全市财政系统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落实。

2、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查阅资料账目、财务审计等方式,发现全局性、系统性和潜在性的问题;通过深入发动群众,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在抓好查处的同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3、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追究问责。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4、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出台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

附件:常德市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领导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常德市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天生 

副组长:陆振岩、詹 平、周向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财政监督检查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乡镇财政管理科(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社保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教科文科、企业科、信息科、农综办、综合科、外经科、资产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设局监督检查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周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韬、唐曾晶、郑玉明、张克勤同志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指导。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提供和核对涉及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具体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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