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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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以及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扎实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开内容

以政务性、程序性内容为公开主体,突出财政性、特色性,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信息公开:

(一)政务信息公开

1.机构职能公开。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

2.人事信息公开。包括干部选拔、任免、奖励、评先评优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信息情况及教育培训信息等。

3.政策法规公开。包括上级及市本级出台的财政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管理文件等。

(二)工作动态公开

4.财经动态公开。包括局机关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区县市、国内重要财经动态;领导言论;调研等情况。

5.机关建设公开。包括廉政建设以及机关党建、群团活动等。

(三)财政管理公开

6.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扩大重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不仅公开预算细化方案,还公开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流程等相关内容。

7.政府采购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招标投标信息;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8.投资评审公开。及时全面公开财政投资评审有关政策文件、业务规章制度等;投资评审中心的业务范围、联系方式、评审流程等;评审项目的预算、结算、决算报告及评审结论。

9.资产管理公开。及时全面公开上级及市本级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划拨、拍卖、报废)和管理等情况。

10.国企监管公开。定期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11.重大项目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四)便民信息公开

12.权力和责任公开。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

13.办事程序公开。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工作,健全和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办事所需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14.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创业就业、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督促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5.会计服务公开。全面及时公开会计考试、会计培训、从业管理、政策法规等,为会计工作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公开载体

将常德财政网站作为公开主渠道,利用网站改版的契机,优化栏目设置,加大公开容量,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的功能和水平。同时,利用电视(常德电视台、常德图文频道)、报纸(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常德民生报)、电台(交通频道)、常德政府网、常德新闻网等舆论媒体,以及电子触摸屏和显示屏、内网办公平台、手机短信等载体,借助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接受访谈等形式,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

四、公开程序

所有公开事项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供公开内容,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常态事项由办公室梳理后公开,重要事项呈报常务副局长审签、重大事项报局长审签后公开。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五、公开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杨天生任组长,蒋金华、罗贻林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督促相关科室(单位)提供公开内容,负责依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编制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二是明确公开责任。坚持“谁负责、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提供科室对其内容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目录》(见附件),由公开责任部门负责提供。在公开时限上,原则上应在事项形成7个工作日内相关科室(单位)提交公开内容,按程序审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上传至网站等公开。

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是出台重要财政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按程序报批,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财政网站和其他媒体发布。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规章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公开发表文章等方式正面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四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涉财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针对热点问题,办公室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将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人事科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附件:常德市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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