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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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21号)的工作部署,市本级将启动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有序实施,拟于9月12日召开201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布置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市财政局机关一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相关市直单位财务负责人、经办人一名,市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

  四、2013年度市级决算公开工作安排

  (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1.公开范围。根据“预算与决算相同步”的原则,市本级从2014年将组织2013年度已经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31个政府部门开展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以后年度公开范围比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执行。

  2.公开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公开主体为资金使用主管部门,由各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3.公开内容和口径

  (1)部门决算说明。对本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职能和机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收入和支出总体情况及决算支出等主要内容。(见附件2)

  (2)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为《2013年度市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3)和《2013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4)。

  (3)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为《2013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见附件5)。

  为便于单位整理归集决算公开各项数据,2013年部门决算软件中有相关对应表格,各单位可自行从软件中检索导出,按规定的格式予以公开。在公开上述表格时,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市直其他单位、其他市州相关单位公开情况及本部门近年来预决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公开情况真实可靠、稳妥可行。同时,各单位在公开时还需附上简明扼要的决算说明,特别是对一些公众关注的专业词汇、数据口径等,要进行解读。

  4.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为9月29日。

  (二)重大专项资金

  重大专项资金根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资金分配的指标文号(单号)、项目单位、项目内容和具体额度等内容(包括上级和本级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件6)。

  各单位的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重大专项资金的相关资料的纸质文档,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于9月22日上报市财政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今年是市本级首次公开部门决算,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布置安排,妥善处理公开涉及的各项解释工作。

  (二)细化公开内容。根据上级精神,部门决算要求公开到 “项”级科目,从2015年起“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要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各部门要做好“三公”经费支出的细化工作,为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打好基础。

  (三)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顺利平稳实施。

  (四)妥善处理部门决算中的涉密信息。要建立决算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决算公开中可能涉密的信息,要提交本单位的保密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单位保密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认定后,能够公开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确属不能公开的涉密信息,可不予公开。

  (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要做好工作预案,应对公开后可能出现的公众质询和议论;建立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和解释决算公开后社会公众提出的疑问,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决算公开工作。

  附件:2013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有关附件

 

  常德市财政局

  201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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