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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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21号)的工作部署,2014年将进一步扩大市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的部署要求

  根据中央部署安排,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对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开范围要实现全覆盖。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含涉密部门)支出的部门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公开内容要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要公开到最末一级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要公开到具体项目,部门预决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开时间、公开形式要更加严格。要求每年集中时间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开应当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2014年市级预算公开工作安排

  (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1.公开范围。2014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都要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

  2.公开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体为部门,由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开。

  3.公开内容和口径(详见附件2)

  (1)部门预算说明。对本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职能和机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收入和支出总体情况以及预算支出等主要内容。

  (2)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包括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为便于单位整理归集预算公开各项数据,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已经设置了相关基础表格,各单位可自行从软件中检索导出,按规定的预算公开格式予以公开。在公开上述表格时,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市直其他部门、其他市州相关部门公开情况及本部门近年来预决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公开情况真实可靠、稳妥可行。同时,各单位在公开时还需附上简明扼要的预算说明,特别是对一些公众关注的专业词汇、数据口径等,要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

  4.公开时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分别由各单位统一于8月22日上午9:00至10:00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重大专项资金

  重大专项资金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分别公开(详见附件3):

  1.市级资金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包括预算细化情况表、管理办法、申报流程等相关资料内容。

  2.上级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按上级要求予以公开。

  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重大专项资金的相关资料,公开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布置安排,并结合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编好、编细预算,分好、用好财政资金。

  (二)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必须做到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不得随意调整,尽量确保决算和预算对应衔接,避免两者之间差异过大。

  (三)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时,要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因此,各单位在2014年预算执行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顺利平稳实施。

  (四)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涉密信息。要建立预算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相关政策规定,对预算公开中可能涉密的信息,要提交本单位的保密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单位保密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认定后,能够公开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确属不能公开的涉密信息,可不予公开。

  (五)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推公开”的原则,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对预算编制机制和办法作进一步的完善,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细化度。特别是要有效转变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实行提前研究、提前安排,尽量在年初预算就明确到具体项目。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编全、编细、编实、编准预算,为逐步实现透明预算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要做好工作预案,应对公开后可能出现的公众质询和议论;建立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和解释预算公开后社会公众提出的疑问,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

  附件:常德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

 

  常德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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