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审计局常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常德市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审计局 常德市监察局

  2014年5月26日

 

常德市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当前及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控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我市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切实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预算支出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严格预算支出的规章制度,保障和促进预算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2014年,市直各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律不得超过预算数;本届政府任期内,市县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经费追加,推进预算公开,确保2014年市直各部门的办公性行政经费较上年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未来5年内,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同时对区县市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支出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对“三公”经费及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3.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严重违反预算支出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14年3-4月)

  根据开展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布置安排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各项工作,确定责任分工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落实(2014年4-8月)

  1.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3〕59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常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常德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加强全市办公性行政经费以及“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制度约束。

  2.推进预算公开。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以及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市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31家2013年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部门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不含涉密机构)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通过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紧从严开支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

  3.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加预算约束力,2014年原则上不追加安排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除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突发性重大开支外,一律不调整预算;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批后执行。对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控,继续实施预警止付、约谈通报、公务卡结算等管控措施,对于超额度、超范围开支的,一律退回相关部门或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强化绩效评价。根据中央、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4年选择17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查找薄弱环节,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5.深化预算改革。编制市级2015年预算时,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支出等情况,对单位基本运转保障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进行研究调整;通过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对市直单位的预算严格审核,为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夯实工作基础;其中某一单项确需增加的,在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从其余项目中调剂解决。以后年度在编制预算时,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只减不增。

  6.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将“三公”经费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切实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审计监督。财政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年度专项检查、预算编制“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增长的部门,严控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监察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总结评估(2014年8-9月)

  1.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审计监督情况,对于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部门(单位),财政、审计部门责令其说明情况,并认真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对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整改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部门,相应扣减其下一年预算额度;对严重违反预算支出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由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继续查漏补缺。在揭示办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找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着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支出漏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预算和支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各地各部门要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落实预算执行要求,确保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加强沟通,紧密配合。财政、审计、监察和市直部门既要分工又要协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沟通衔接。同时要认真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预算支出管理模式,及时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促进我市规范预算和支出工作有序推进。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区县市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