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我们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降费、降低非税占比、税务部门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积极与市税务部门沟通衔接,着力强化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税收挖潜,同时督促县级财政部门落实抓收入增长、保收入质量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77亿元,增长9.9%,增幅居全省市州第5位;地方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35.02%,下降3.2个百分点;我市在真抓实干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考核中居全省第一,获得奖励1000万元。
(二)助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市级安排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14.3亿元,促进园区、开放型经济、交通、航线发展,支持工业、农业、文旅、信息、金融等产业发展;从2018年起到2020年,市财政每年对常德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给予1亿元补助支持。二是给予政策扶持。紧密配合产业立市各专项小组开展工作,加强测算谋划,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考核奖励、扶持和财政补助政策措施,如兑现湖南洞庭药业奖补资金400万元,支持药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三是帮助企业降成本。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兑现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全年为企业减税1.98亿元,还为92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税款退税1.37亿元;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取消、停征、降标、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规模工业企业新上生产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减免力度,全年为企业减负约1.23亿元。四是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督促政策性担保机构常德财鑫担保公司降低费率,中小微企业(不含建筑、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年担保费率由1.8%降至1.2%,费率为全省最低;全年累计为904户/次创业主体提供投融资服务110.2亿元,同比增长70%;设立子基金9支,总规模54.41亿元,完成对外投资3.17亿元;支持新发放工业过桥资金3.4亿元;争取设立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湘北分公司,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较低成本的信贷支持。五是大力支持城镇提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试点,累计投入79.66亿元,推动城区148个海绵项目建设,建设成效受国家级媒体关注,试点工作通过了省级初审和中央三部委的资料审查。完成“三改四化”老项目扫尾结算及新项目审核把关工作,累计审核拨付项目资金14.09亿元;累计审核拨付沅澧快速干线项目建设资金10.42亿元。在市人大组织的第一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中,我局名列12个市直单位第一名。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8年春节一上班,就紧锣密鼓地启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相关局领导和债管办的同志,更是长年保持“五+二”“白加黑”的工作节奏。及时报请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牵头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市债管办牵头,一周一调度,统筹推进债务清理、压减投资、融资整改、划清偿债责任、平台公司整合、制定债务应急预案和隐性债务化债方案等工作;通过加强对平台公司收支计划管理、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协商金融机构降息展期、多渠道筹措调度资金,确保资金链条不断,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完成度排名全省第一。特别是在支出责任划分上,历时5个多月,对截至2018年底由平台公司承建并申报的496个项目进行了反复甄别和严格审核,拿出了支出责任划分的财政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同时,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持续推进安置小区成本和资金结算工作,共对48个小区进行了清理,已完成37个小区成本结算和30个安置小区资金结算工作,支持推进7个武陵区代建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历时11个月,强力推进土地往来清理这一沉淀10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清理结算账面直接往来、清理确认土地垫资往来等工作顺利完成,为平台公司规范财务管理、防化债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2018年市级安排支农、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和县域干线公路建设奖补资金4.17亿元, 其中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100万元支持市级重点扶贫村脱贫,在石门县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同时在全市财政系统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助推该县顺利脱贫摘帽。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污水污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环保项目运行及治理经费3.54亿元,增长265.38%;投入1.52亿元支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珊珀湖环境治理等;创新融资模式,支持启动常德污水净化中心等3个环保PPP项目建设。
(四)切实保障民生支出。一是支持就业创业。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帮扶,全市投入各项创业就业资金2.88亿元。二是完善社保体系。企业基本养老金实现“14连增”。启动机关社保“新制度”待遇计发。市本级共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待遇和工伤、失业、生育、大病互助保险41亿元。安排市辖区城市低保配套资金1400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2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由160元提高到180元。投入残疾人护理康复及救助资金1176万元和孤儿救助资金113万元,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争取中央资金投入4093万元,发放市辖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床位补贴资金445万元,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本级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02亿元,支持推进建设桥一村二村等12个棚改项目建设,安排教育产业园等3个公租房提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585万元,为1.1万户无房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3493万元。同时配合推进空置公寓楼上市交易,为部分刚需群体提供低价房源。三是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为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安排资金3.28亿元,用于中小学生均经费提标、城区学校提质改造、补充教育奖励基金等;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安排资金3.92亿元,支持常德财经职院项目、幼儿高专二期项目建设以及湖南文理学院建设项目配套等。统筹安排资金8000万元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名城一体化发展,支持博物馆陈列布展;通过预算追加等方式,拨付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支持省十三运会、健康湖南、“德马”等大型赛事活动。四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医改配套资金3.8亿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居民医保配套、健康扶贫、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补助等;投入提标和一次性救助资金3691万元,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投入170万元支持国家卫生城市周期复审,安排食品抽检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此外,落实工资调标等政策,保障了公职人员的正当福利待遇。
(五)不断加强财政管理。一是预算管理不断深化。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将所有支出全部编列到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将2018年专项资金一级项目个数控制在90项左右;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21%提高到24%;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试点编制中期债务规划,调整中期财政规划。加快推进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启动市辖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国库信息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严控对外借款,往来清欠基本到位;科学调度资金,做好支出保障,强化精细管理,库款保障水平较为合理。此外,出台了加强和规范非行政区财政管理的文件。二是绩效管理有为有位。深入推进目标管理,对市本级112个预算单位共25.46亿元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增长29.37%;项目平均细化量化指标近10个,是上年的3.3倍;扎实推进重点评价,对14个专项和4个单位8.04亿元资金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增长76.7%;积极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力度,绩效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荣获全省“先进单位”一等奖。三是支出监管不断加强。“三公”支出监管方面,修订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活动用餐等管理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集中清理政府采购审批事项,取消了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等审批事项;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一期推广运用力度,完成二期系统开发,2019年一季度可上线运行;强化采购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采购秩序,加大采购执法监督力度,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1.39亿元,节约资金5397万元,节支率4.74%。强化评审管理方面,与审计部门联合制定《政府性建设项目评审(审计)标准操作规范》;推行重大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合同纠纷问题提请法制部门审查,重大技术分歧征询专业造价管理部门意见;围绕评审提速,所有城建项目不再实施工程量初审,直接实施量价合审;推行重点项目预算评审资料“容缺受理”,评审效率大幅提升,快速推进了城东片区提质改造预算评审、环保督察项目跟踪评审、重点项目征拆评审以及一大批重大项目结算评审。全年市本级共评审工程类项目844个,评审金额79.39亿元,审减金额12.81亿元,综合审减率16.14%;完成信息化评审项目197个,评审金额6.16亿元,审减金额4743万元,综合审减率7.7%。加强融资项目监管方面,严控项目变更,全年共现场勘查项目变更106次,通过减少变更和合理变更节省投资0.64亿元,配合压减融资项目11个、投资额37亿元;严格城建项目资金审核,核对管理城建项目资金账户441个,共审核收支1.7万笔,退回不规范评审项目金额10.4亿元、不合理城建项目支出金额1.2亿元。规范PPP项目管理方面,加强在建项目跟踪调度,督促严格履约;严把项目设计、评审、投资关口,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稳妥处理PPP项目“停缓调撤”遗留问题,已落地的8个项目压减投资103.86亿元。工资统发管理方面,及时落实工资调整政策,按时、足额、安全发放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及津贴;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追缴违规资金11万元。四是资产管理取得突破。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建立拍卖机构库,全年共完成资产处置收入2.51亿元;根据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22万平方米;加大资产共享调剂力度,全年共调剂使用办公用房4775平方米;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开展专项清查,督促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并拟定了强化管理的措施。五是财政监督持续发力。全年组织对16家单位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组织开展了棚改资金、扶贫资金、“纠四风、治陋习”等4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查错纠错,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互联网+监督”财政任务,将市级民生资金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整合精简为187个,督促市直单位及时搞好民生资金数据录入,确保民生项目资金及时全面公开。
目前,财政工作仍面临收支矛盾更加尖锐,防范风险压力较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监管有待完善等突出的困难与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