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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回复

2020-07-06 08:3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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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财建复〔2020〕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张国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精准设计精准预算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精准设计精准预算制度问题

    纵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与现场不符造成设计变更、增加投资和预算编制时清单掉项、漏项导致施工中补充增加工程量的现象确实存在,特别是以“三改四化”为标志的新一轮城市建设,设计等前期工作被忽视,这一现象更加突出;随着2018年《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18〕5号)的出台,项目前期工作得到重视,项目变更得到较好管控,项目建设秩序正逐步好转。我们认为:

    (一)设计管控有规范。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期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均发布了相关标准,并对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行业审查,通过审查的设计以及据此编制的预算就是“合格产品”,只要项目建设按程序推进,设计及预算编制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

    (二)控制变更有制度。为有效控制变更,防止项目超投资,近年来市本级针对设计与现场不符、清单编制漏项等产生变更出台了一系列控制制度,如《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18〕5号)规定:“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和参建单位(工程咨询、评估、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代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及其从业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相关方进行串通违规操作的,出具的成果报告或审查结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的,或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有关强制标准的,由相关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将其不良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在媒体上予以公布;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的暂行措施》(常政办发〔2015〕23号)规定:“设计单位要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造价咨询单位要编制规范完整的预算文件,不漏项,不错项”“因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工作失误或不到位引发的项目变更,根据合同约定按变更后超过预算金额的比率加倍扣减其勘察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如《关于加强市本级城市建设改造维修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和加强市本级城市维护经费管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办发〔2017〕28号)规定:“因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工作失误或不到位引发的项目变更,按变更后超过预算金额的比率加倍扣减其勘察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因施工失误导致的投资变更,由施工单位负责,财政不支付变更部分工程款”。如在预算评审和拨款安排上,对一般变更不予评审和拨付进度款,倒逼建设单位完善前期工作,减少项目变更。在实际工作中,市财政局明确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配合各支出科室归口管理投资变更,并实行责任划分, 工程结算时按照相关规定扣减责任单位相关费用;特别是2018年,我们将5个工程变更超预算30%以上的项目报送市纪监委,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或调整压减了项目投资额度,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秩序明显好转。

    (三)预算评审有制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作为预算控制的最后关口,对提高预算水平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联合审计部门出台了3期评审标准操作规范,目前对46大项83个行业规范外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内部规范,有效避免了自由裁量;如制定了复审制度,对重大、复杂预算项目均实行“背靠背”的复审,力争提高预算评审质量;如出台了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机构)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全面约束预算评审行为,特别是规定,对在预算评审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计价办法计价、不按图审量、询价不到位、审核不认真等主观因素而造成项目变更的,按变更设计额度占该项目预算审定造价比率的5倍扣减评审绩效付费,导致项目招标流标的不付评审费用,审计监督误差率在1%以上的按超过部分比率的10倍扣减绩效付费;如对每个项目均设置了《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和人员信用(不良行为)管理表》,用于记录编制单位、初复审机构和人员未按《工程量清单规范》计价的、违反强制条文的、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遭受损失的等各类情况,进入项目档案,对重大问题定期反馈给造价主管部门。

    (四)项目变更很正常。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很难穷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情况,特别是装饰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情况更为复杂,只要是非人为因素、并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即为正常变更。

    二、关于取消与政府合作服务资格问题

    设计、预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属市场行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人为设置市场准入条件,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更加注重对外开放的形势下,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提升到了政治高度,对责任心和专业水平长期不提升的设计、预算编制单位取消其与政府合作服务资格明显与现行政策要求不符,无法实行。设计、预算编制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建议您向住建部门反映,要求住建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设计、预算编制机构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设计和预算编制机构依法履责,提升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现有管控制度,同时积极会同发改等部门,适时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有效、安全高效管控好政府投资。

 

常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0日

 签发人:杨天生                    联系人:刘超英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722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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