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当前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一)中央、省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文件精神,要求:“一是各市州在不新增财政资金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以探索试点,按规定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
(二)市本级有关政策。2015年我市开始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出台了《常德市市本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常政办发〔2015〕10号)、《常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方案》(常政办发〔2015〕11号)、《常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常财发〔2015〕9号),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程序及实施范围。社工服务已被纳入《指导目录》中,属于目录第二类:社会管理服务类。所有符合文件规定的社会管理类服务项目都可以申报政府购买服务。
二、目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
自2015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来,市本级共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社区矫正、特殊涉毒人员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管理服务类项目被列入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录中,促进了社会管理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对接与落实。2016年,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扶持社会组织建设,省级设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民办社工组织。
为更好地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民政部门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社工机构发展。一是发展社工组织。近年来,市民政局大力支持民间社工组织发展,成立了常德市恒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爱微行公益联盟、常德市民生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等一批民办社工机构。2016年,市民政局又牵头建立了常德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进一步支持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发展。目前,该基地已入驻民间社会组织11个,预计今年内正式孵化“出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常德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年)》(常组通〔2013〕30号),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常发〔2011〕12号)等文件。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被纳入全市民政“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共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291个,其中民政事业岗位112个,社区社工专业岗位179个。市民政局先后组织了12期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人数3000多人次,全市现有持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社会工作人员近400人。
三、加强社工服务的试点与推进。目前,我市鼎城区、武陵区府坪街道已分别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社会工作三区计划实施区县”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试点街道”,两地正通过创建社区社会工作站、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加快推进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并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和保护、志愿服务进社区、青苗学堂四点半学校、“暖心桥”失独家庭陪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项目,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了个性化、专业化社工服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根据试点单位经验,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并结合居民需求积极探索开发新的社工服务项目。
现阶段,在市民政部门的大力引导下,我市已成立了部分民间社工组织。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购买范围、发展我市社工类服务,根据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准备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稳步推进社工类性质的政府购买服务。首先,我们将联合市民政部门,掌握预算编制及社工组织建设情况,为社工服务进入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组织试点,争取在2018年将预算编制已安排的社工服务类专项资金纳入其中,要求各购买主体单位申报试点。其次,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尽快了解社工组织,全力支持已成立的民间社工组织的建设及培育;同时,市财政局可根据民间社工组织的不同职业分工及行业特点,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形式,对其给予适当的扶持及培育。再次,社工服务关系到社会稳定,但根据中央、省规定,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是不增加资金和不增加人员,如需更进一步保障社工服务的顺利及高效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创新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社工组织搞好参谋服务。
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督评估及问效。一是从当年遴选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确定部分项目纳入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绩效管理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其中:2016年评估4个项目,2017年拟评估5个项目。二是对未纳入重点评价的项目,采取单位自评、财政复评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市直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上报市绩效考核办。其中:2016年复评42个项目,2017年拟复评13个项目。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财政工作。
常德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日
签 发 人:杨天生 联 系 人:郑玉明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722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