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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回复

2017-05-23 15:2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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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春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服务“三农”效率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市级层面对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政策性突破和创新的问题

围绕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从2007年开始作为全省试点,探索开展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以发展优质稻、茶叶、柑橘、油茶、蔬菜等产业为目标,整合其他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形成了较大规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时整合范围仅限于省里规定的几个产业,未能全面铺开。此后市财政一直没停止在资金整合方面的探索,2015年结合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饮水专项资金,整合市本级资金1.15亿元,用两年时间彻底解决了全市农村饮水问题;2015和2016年每年整合市本级资金1亿元,用于沅澧大堤除险加固,增强了大堤抗风险能力;2016年以扶贫攻坚为突破口,将本级单独安排的专项资金最大限度整合投入到石门县,为石门县脱贫攻坚作出了贡献。

2017年,市财政紧密结合当前支农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明确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市级共整合项目资金1.5亿元,从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民本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最大范围杜绝项目重复建设和缺建漏建。至于您说的在省、市级层面对涉农资金的使用进行政策性突破和创新,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文件精神,继续在石门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新机制,努力为石门县实现全面脱贫提供强有力资金投入保障。

二、关于调整政策规定县级政府有权整合涉农资金并自主决定统一规划用途与范围的问题

国办发〔2016〕22号文件明确: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权,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财农〔2017〕4号通知也要求,2017年,各省要创造条件加大力度,鼓励试点贫困县推动实质整合,即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

从上述文件精神来看,目前中央和省级层面仅对贫困县资金整合进行了放权。2016年开始,我市唯一省级贫困县石门县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该县按照上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的文件精神,将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农业(含农机、畜牧、经管)、林业、水利(含水保)、发改、国土、交通(含公路)、住建(含房管)、教育、卫计、文体广新、民政、残联、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进行整合和统筹使用,其中中央级20项、省级19项、县本级11项,计划2016年-2018年整合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县财政每年安排扶贫资金5000万元),确保贫困村村平投入扶贫资金500万元、非贫困村村平投入扶贫资金50万元。

为加强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县在严格落实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专门出台了《石门县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办发〔2016〕55号)、《石门县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石政办函〔2016〕62号)、《石门县脱贫攻坚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石财〔2016〕3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15号)等制度文件,确保全县主要的财力都用于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关于要求各县级政府制定涉农资金项目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及实施过程中按要求申报、经费使用和验收的问题

当前,由于部分县级政府缺少相关总体规划,确实存在涉农项目申报各自为政,重点不突出,项目管理难度大,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涉农资金难以形成合力的现象。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体制,各区县市理应承担起牵头组织本级涉农资金项目阶段性规划的主体责任,对涉农项目的申报进行统筹规划,避免出现浪费严重、配置不均、互不配套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现实需要,制定切实可行、效益效率较高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今后,市财政也会积极作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动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支持推进新农村建设,让农民的生活更加美好。一是向省厅积极汇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便于市财政更好地开展资金整合工作;二是用好本级专项资金,不搞平均主义,不撒胡椒面,坚决按项目计划执行;三是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逐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 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四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五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奖补作用,引导各县级政府积极开展资金整合工作。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

 

常德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3日

 

签 发 人:杨天生                    联 系 人:戴志宏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电话:72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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