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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6-04-22 19:49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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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谢海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一、关于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等问题

提案提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目前此建议已采纳并实施。经过协商研究报市政府同意,由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德沅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牵头设立常德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第一期认缴出资额3.15亿元,其中市政府引导出资2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已到位),由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持。按照投资区域安排,产业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常德区域内创新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更好的培育和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提案提出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贴息扶持,在今年市政府印发的《常德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常政发〔2016〕3号)文件中已有相关扶持措施,《常德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中明确,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一年期基准利率,按《常德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5〕4号)规定利率执行的差额部分,经财政、经信部门核定后,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同时,市财鑫担保公司和善德融资担保公司为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其担保费率控制在1.5%以内,受益财政对其担保优惠费率给予50%的补贴。此举措的实施能在较大程度上减轻企业贷款利息成本。

提案提出财政对市小微企业商会给予办公经费、业务管理经费的扶持,根据财政供给范围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给予经费支持不符合相关规定,把职能部门行使的某些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商会,不利于培育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问题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市财政积极组织担保公司向上争取资金,2015年争取省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奖励资金410多万元,争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570万元,同时,市财政2016年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00万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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