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道田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中级法院就法院执行工作加强与财政、交警、房管、税务等职能部门联系,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一、关于目前涉案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市本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常财发〔2010〕6号),且该文件已经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根据处置工作规程,市财政局委托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具体负责罚没物资处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对罚没物资实行依法、公开、及时处置,并将处置收入及时缴入财政国库。就财政部门来说,目前凡涉案判决资产处置均按上述处置工作规程操作,已经与市中级法院形成了规范的操作流程。
二、关于今后涉案资产处置
对市中级法院今后判决的涉案罚没资产如机动车等资产拍卖,市财政局、市非税局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按上述处置工作规程,积极与中级法院搞好配合、衔接,严格按要求、按流程搞好处置工作。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