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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9 19:41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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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彭孝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休闲与创意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休闲与创意农业发展,财政部门重点做好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本级投入。在坚持“市场投入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休闲农业发展原则基础上,市本级就休闲农业重点从两方面进行了扶持。一是在农口专项资金中设立了龙头企业及休闲农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与休闲农业发展壮大。近年来,全市每年评选十佳休闲农庄,对其给予奖励。二是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了支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常发〔2011〕1号)明确:“对新评为全国、全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或生态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为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加强对上争资。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将相关休闲农庄纳入上级财政扶持范围,其中2015年共争取专项资金108万元,14家休闲农庄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支持。

休闲与创意农业发展,更多的应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政府不宜过多干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及财政体制省直管县的原则,相关县市区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市本级将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促进该产业发展壮大。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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