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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6-04-18 19:58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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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外侨局:

蔡胜猛等委员提出《关于推进湖南旅游金三角建设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一、2011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常发〔2011〕1号),围绕建设旅游强市的目标,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2011-2015年,市财政累计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20万元,用于旅游规划策划、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产品开发、旅游人才队伍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品牌创建和旅游促销奖励、重点旅游项目补助、乡村旅游开发以及旅游扶贫等。

二、2015年,市委市政府将文化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推进旅游战略性产业三年攻坚行动,印发了《常德市旅游战略性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常办〔2015〕39号),明确提出按照“南攻桃花源、北战壶瓶山、中取柳叶湖”的发展取向,打响“世外桃源”旅游品牌,塑造“亲亲常德”旅游形象,构建国内外知名的“全域桃花源”旅游目的地,将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率先发展的龙头产业和惠及民生的幸福产业。市财政整合资金3000万元设立旅游战略性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桃花源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做大做强、举办常德旅游节和湖南国际旅游节、补助壶瓶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柳叶湖水上体育娱乐项目开发。同时,为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市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与休闲农业的发展,对获得十佳休闲农庄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太阳山、河洑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投入80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投入258万元,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

三、2015年,市财政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累计争取上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570万元,其中:旅游发展资金862万元,湿地公园建设补助3600万元,休闲农庄补助108万元。

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桃花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5〕7号)及市委常委会议(2015年第14次)专题研究了桃花源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明确提出“2017年6月30日桃花源成功举办盛大旅游节,获得5A景区,山水文化实景演艺节目正式演出”的目标。为此,由市财政局牵头,向桃花源文化旅游投资公司注入资产10亿元;从2015年起,市财政按2000万元/年补助桃花源6+1项目建设,连续补助3年;桃花源景区暂停开放后,市财政每年补助500万元用于补贴景区员工生活及相关费用,连续补助2年;一次性安排5000万元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加上原体制补助中项目建设补助5000万元,以及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2016年,市财政对桃花源景区项目建设的投入将达1.55亿元。

五、2016年,除对桃花源的专项补助外,市财政预算还安排了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其中:旅游产业发展1000万元,旅游战略性产业发展3000万元。旅游战略性产业发展资金拟用于以下方面:5A级景区、度假区的创建;市城区旅游点的修缮;抗战英雄城的策划;城头山遗址公园补助;文化演艺节目等。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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