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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8 19:3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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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刘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乡镇区划调整后加快乡镇之间快速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2016年,市财政安排市交通部门争资及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00万元,积极支持交通部门做好包括“断头路”建设在内的交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安排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670万元,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在内的区县市交通建设给予奖励补助;安排400万元资金支持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专业机构高标准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将我市农村公路更多地挤进省公路建设数据库,并尽可能多的提升路网等级,从而增加上级补助规模和标准。

与此同时,财政、交通等部门下大力争取省里增加对我市交通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10年,在争取省里增加交通转移支付补助10%的基础上,还争取省里增加我市取消拖养费专项补助基数2490万元,并向县市区倾斜,分配县市区额度达1863万元,占省补助资金总额的75%。

按照省政府2009年交通建设、养护、管理事权划分文件,农村公路建设是县级政府事务;而且从2010年开始实施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已经明确,非中央、省里明确要求的项目外,市财政不再为县市项目配套资金,因此,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应由县乡村各级筹措。如果区县市要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资金也应由县以下各级政府承担,市财政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区县市积极向上争取国省补助资金。鉴于农村公路建设属县级政府职责,且市财政已对区县市农村公路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建议不再建立市级乡镇快速通道建设专项资金。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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