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
朱泽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合并乡镇后深化乡镇站所改革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一、建立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增强乡镇站所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优化财政分布的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相关改革精神,中央正在就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省里也在环保、交通等行业进行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方面的改革试点。下一步,待省里制定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市财政将配合县乡,积极向上反映乡镇财政体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二、关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的问题。目前,乡镇财力紧张导致基层运转困难已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市财政将配合县乡做好有关问题调研和情况汇报等工作,争取上级更多地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市财政将督促县级财政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正常运转。
三、关于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的问题。为了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41号),省人社厅和财政厅也联合下发了《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5〕53号)。省财政厅已将乡镇工作补贴纳入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落实乡镇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我们将督促县级财政,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下一步,市财政将配合县乡做好相关情况汇报,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