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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5 19:3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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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谢永忠代表提出的《对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一、关于提高道路养护经费补助标准问题。2014年实施公路体制改革时,市财政共下放区县市补助国省干线和支线公路维护管理基数9904万元(不含公路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按干支线公路养护里程计算,平均每公里5.37万元,其中:养护材料费国省干线4500元/公里,县道2000元/公里。与省下放干支线公路维护管理补助额度对比,市财政共增加补助基数3022万元。从省内其他地州市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常德市财政是增加公路部门下放补助额度最大的。同时,公路体制下放后,为支持区县市做好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我们于2016年建立了全市交通建设养护管理奖补专项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在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干支线公路危桥改造等方面对区县市实行“以奖代补”。

二、关于建立增长机制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省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中央增长比例同比增长。但省里自2010年增长10%以后,至今未增长,待省转移支付补助增量超出市财政补助资金后,超出增量部分,市财政将按比例分配下达区县市。

三、关于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对国省道新建、大中修、危桥改造、治超等项目资金拨付,当前采取的管理方式是:省里以指标文的形式,将资金下拨到各市州财政,市财政再分别行文将国省道新建和危桥改造等资金下达到市交通局开设的交通专户,将大中修和治超等资金拨付到市公路局开设的交通专户,由主管部门通过专户将资金拨付到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将会同市交通部门和区县市共同研究完善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四、关于统一治超工作经费使用标准的问题。陬市治超站等四个城区治超站在公路体制改革时,已将人员和工作经费下放到各区县市,但考虑到其工作性质主要是为市城区服务的特殊情况,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了一定的工作和奖励经费补助,由市公路局根据工作和考核情况拨付到各治超站。各治超站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相关津补贴的发放应和所属区县市同一标准,纳入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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