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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2 19:4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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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陈明哲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常德市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孵化基金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该代表的建议很好。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如何帮扶工业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化解资金瓶颈,确实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作为、有所作为之处。具体来说,我市已设立科技孵化专项资金,并拟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科技孵化资金上,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2015年部门预算中设立了规模达5000万元的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常德高新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等,取得了一定效果。2016年对于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根据产业发展现状,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与孵化器建设。

产业发展基金上,经过协商研究,拟由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德沅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牵头设立常德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计划总规模10亿元,第一期认缴出资额3.15亿元,其中市政府引导出资2000万元,由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持。2015年12月22日投资基金发起人大会已召开。按照投资区域安排,产业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常德区域内创新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培育和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对于募集模式、财政出资、运营管理、基金监管、收益分配等我们已提出处理方案报市政府。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职能部门的共同监管下,两项资金(基金)的设立运营,将更好地促进我市产业、企业发展。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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