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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2 19:31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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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杨戊代表提出的《关于汉寿高新区通和园投公司升级为市级融资平台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目前,汉寿县高新区通和园投公司不具备升级为市级融资平台的条件,理由为:一是国家政策不允许。《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规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不再具备政府基础设施融资功能,将汉寿县高新区通和园投公司升级为市级融资平台意义不大,且与国家政策精神相违背。二是财政体制不具备。根据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及财权与事权对等的原则,汉寿县属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该县辖区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由其负责,由此产生的债务也由其承担。三是本级条件不允许。目前,市城区建设任务比较繁重,偿债压力非常大,市本级还没有能力和条件为县级融资平台提供相关支持。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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