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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财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6-04-12 19:2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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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王开美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桃源师范学校移交桃源管理继续兴办教育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回复时参考:

正于王代表所言,原桃源师范学校作为百年名校,人文资源丰厚,校园环境幽静,教学生活设施完备,继续兴办教育,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减少资产损失和浪费。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原桃源师范学校可移交桃源县管理,继续兴办教育,但应实行有偿移交使用。原桃源师范学校和常德师范学校合并创办的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行“交钥匙”的建设方式,由市城建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智慧谷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融资建设。新校区总体规划面积约489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62亿元,现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15年9月学校已搬入新校区办学。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德市师范学校和桃源师范学校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11)577号)文,新校区建设资金来源为常德师范学校、桃源师范学校“两校”资产置换所得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融资解决,所以桃源县应有偿使用原桃师校区资产。

二、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对原桃师资产进行评估,合理确定原桃师校区资产价值,若桃源县继续用于办学,则可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适当优惠、优先出让给桃源县。

三、原桃师学校若桃源县不再继续用于办学,则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处置收入上缴市财政,全额用于新校区建设。

 

常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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