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在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德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7亿元,同比增长9.1%(以下简称增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7.33亿元,为预算的96.81%,增长8.6%(主要是中央、省调整了增值税以及改征增值税分享比例);上划税收完成69.67亿元,增长17.37%。
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9.64亿元,为预算的90.53%,增长4%;非税收入完成67.69亿元,为预算的106.65%,增长15.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为328.01亿元,加上地方财政收入157.33亿元,总计485.34亿元,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481.09亿元(含非固定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61.67亿元,增长8.24%,结转下年支出18.97亿元,当年结余0.45亿元(详见附件1)。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55亿元,增长9.1%。其中: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56亿元,为预算的94.96%,增长6.6%(主要是常德卷烟厂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短收较多,全年完成34.91亿元,比上年下降7.06%);上划税收完成27.99亿元,增长22.94%(上划收入增长较快除财政体制调整因素外,还有卷烟流通环节消费税提标翘尾等原因)。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42.06亿元,为预算的91%,增长4.6%;非税收入完成32.5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9.2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为306.95亿元,加上市级地方财政收入74.56亿元,总计381.51亿元,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103.4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7.59亿元,增长5.58%,结转下年支出5.59亿元,当年结余0.25亿元(详见附件2)。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7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以及调出资金后,可用财力为43.0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6.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6.0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以及调出资金后,可用财力为12.9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9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8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4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29万元,调出资金15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四项)完成5.8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45亿元,利息收入0.16亿元,上级补助以及下级上解等收入0.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0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7亿元,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等支出0.3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7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8.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19亿元(详见附件5)。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都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应对困难挑战,稳定收入增长。面临2016年的多重困难与压力,始终把组织好财政收入作为第一职责来落实。通过扎实准备,全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5月1日平稳实施,并跟进试点情况及时完善征管措施,提高征管质效;健全市级收入征管协调机制和区县市收入月通报机制,压实了收入工作责任,扭转了全市财政收入5-8月持续下滑的局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基本实现年度目标。
2.积极保障重点投入,促进地方发展。一是促进工业发展。整合安排帮扶解困专项资金4亿元,并从落实减负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大采购倾斜力度等方面积极落实“帮扶工业企业十条”;从基础建设、项目落户、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助推常德经开区发展,支持推进常德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及科技孵化器建设,落实了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等资金,促进了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二是促进城市发展。通过预算安排、公司融资、向上争取海绵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等多种渠道筹资,推进了德国风情街、常德河街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了城市品质。三是促进交通提速。市级已累计拨付沅澧快速干线奖补资金6亿多元,促进了项目建设;安排拨付交通发展资金1.53亿元,对航线发展、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公交发展等给予奖补,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四是促进旅游业发展。市级整合资金0.4亿元,着力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是市财政落实1.5亿元用于桃花源景区“6+1”项目补助等,支持桃花源景区全面升级改造。
3.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创业就业。市级拨付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引导资金0.79亿元,促进了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支持完善社保体系。落实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连增”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市级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5亿元,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市级投入0.72亿元对全市教育三年攻坚项目进行奖补,安排3.7亿元支持市直学校扩容提质,较好的改善了办学条件,特别是为支持职教大学城建设,市级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22亿元。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发挥好市级0.5亿元文化名城、文化产业等资金的引导作用,保障了博物馆改扩建、书香社区等项目建设。为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安排资金3.4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支持完美社区建设,市级已累计拨付完美社区建设资金2.95亿元,保障了绝大多数项目的顺利建成。五是支持农村发展。市级整合安排现代农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9亿元,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沅澧水一线堤防冬修、城区备用水源、“小农水”项目建设等,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础条件。
4.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了预算统筹能力。整合专项资金,2016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数对比2015年压减了近70%。推进预决算公开,经过全省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倒逼,各单位的公开意识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制定了指导全市新一轮预决算公开的文件,更好地推进阳光理财。强化绩效管理,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加大工作考核和推进力度,市级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的金额是2015年的1.8倍。二是深化市级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市政府成立了融资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融资管理的配套措施,强化了融资管理、城建项目管理和平台公司管理;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实施PPP模式投资,开启了城建项目的新模式,开工的沅江过江隧道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常德污水净化中心PPP项目正抓紧推进,目前进入识别和准备阶段的PPP项目达10多个。
5.积极加强财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一是规范评审管理。坚持完善制度与防控风险并举、评审提速与评审保质并重,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市级完成评审金额163.97亿元,审减金额26.63亿元,综合审减率16.24%。二是加强采购管理。全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化采购管理平台,采购流程进一步优化、采购效率进一步提升、采购透明度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市级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7.49亿元,节约资金0.46亿元,节支率5.8%。三是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夯实了资产管理基础。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监管。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市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约22%。此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全面推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防范和减少了财政资金、财务业务方面的风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受结构性减税降费及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市级及各区县市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二是财政运行、财政管理面临的困难较多。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上级审计监督的进一步严格,在压减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债务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倒逼压力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三个迈进、五个常德”的发展战略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资金存量,用好资金增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发展,保障重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讲求绩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拓展绩效管理范围,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坚持阳光理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收支的初步安排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49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下简称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66.59亿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93.43亿元,增长8%;非税收入73.16亿元,增长8%。加上转移性收入(不含非固定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同),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436.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1.7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12.12%,结转下年支出15.1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9.73亿元,增长7%。地方财政收入安排77.71亿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43.23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34.48亿元,增长6%。加上转移性收入,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110.9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5.44亿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9.9%,结转下年支出5.5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7)。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8.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43.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2.9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8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后,可用财力为17.7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2.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7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件8)。
按照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纳入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一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共19家,共计安排收入213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9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2万元;共计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86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当年平衡(详见附件9)。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新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五项)收入安排10.4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54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57亿元,上级补助及下级上解收入0.1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7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7亿元,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支出0.1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7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9.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1亿元(详见附件10)。
2017年市级预算在重点项目支出安排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排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5.05亿元,其中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资金0.8亿元,园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市城区“退二进三”奖补资金1亿元等,持续推进园区攻坚和“1115”工程发展;二是整合安排现代农业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及脱贫攻坚资金1.27亿元,市农业投注册资本金0.4亿元等,推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继续安排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0.6亿元,集中用于建设科技孵化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四是安排三产业发展资金2.5亿元,其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及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等0.9亿元,桃花源景区闭园及提质改造补助0.65亿元,开放型经济及商贸流通专项资金0.19亿元等,促进文化旅游、商贸产业发展;五是安排交通发展资金2.03亿元,其中沅澧快速干线补助资金0.5亿元、航线发展资金0.6亿元、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奖补资金0.2亿元、公交补助资金0.66亿元,支持交通事业发展;六是安排智慧常德专项资金0.7亿元,支持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七是安排教育专项资金7.6亿元,支持持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八是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7亿元,其中海绵城市建设资金12.3亿元,加快城市扩容提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召开,现在提请审查的全市预算是按惯例由市里代编的,待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当地2017年预算后,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扎实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1.着力促进地方发展。支持推进园区攻坚大会战,支持常德经开区二次创业、推进常德高新区创建,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平台;积极对接湖南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有关财税政策,加大对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1115”工程奖励政策,支持烟草、食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帮扶工业发展政策,从降成本、拓融资、促转型等方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支持实施城镇带动大会战,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动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管理提质,提高城镇发展水平。支持推进交通跨越大会战,支持我市高铁、高速、沅澧快速干线、航道、航线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化交通体系。支持桃花源景区、柳叶湖景观建设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办好相关赛事、活动,加快培育美丽经济。支持打造城市商圈,加快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支持现代金融业、节能环保、信息科技以及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服务业发展,促进新兴替代财源的成长。
2.着力加强收入征管。积极跟进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密切关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加强对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跟踪分析,通过有效措施稳定财政收入增长。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实际需要以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征管重心下沉、考核重心下移”的思路,加大市城区财政收入直接考核到各区、各基层征管单位的力度,调整完善市城区财政收入征管考评机制;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协税护税质量,强化国税地税合作;建立健全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区县市和征管单位落实收入组织责任,提高财政收入征管质效,力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
3.着力改善民本民生。支持打好脱贫攻坚大会战,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借助金融政策、社会力量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积极落实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创新创业。推进社保扩面,加强社保基金征管,促进社会保险全覆盖。落实医改财政投入,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适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推进职教大学城、市一中提质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构筑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支持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完善水利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民纯收入。
4.着力推进财政改革。按照中央、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扎实推进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协调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增强地方发展活力。在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强化各预算间的统筹协调,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1%;推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2017年起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压减力度,把专项资金项目数进一步压减50%以上,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重点,并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加大工作考核、检查和问责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国库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评价管理全覆盖、第三方评价结果全部参考运用,稳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方面,厘清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PPP模式的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规范购买服务目录管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强融资管理和城建项目管理,做好政府性存量债务置换,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切实防控财政风险;全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推广PPP模式,推进城市建设与发展。此外,结合上级部署,加强政策研究,跟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
5.着力加强财政监管。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严格评审内部管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评审,进一步发挥投资评审功能。大力推广应用电子化采购平台,探索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强化重点支出监控分析,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加快财政监督转型,进一步促进规范理财、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深入推进新常德新创业、加快实现“一个中心、三个迈进、五个常德”的发展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有关名词解释
1.全口径预算: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旨在构建一个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包含上划中央和省级税收部分。
7.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留存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含上划中央和省级税收部分。
8.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之间的调拨收入。
9.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0.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2.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1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5.结转资金: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16.结余资金: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1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附件3: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报告附录中关于地方债务的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