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杨天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工作任务,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7.31亿元,比2014年增长10%(增长或下降,下同),其中:税收收入41.39亿元,非税收入25.92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调增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调整后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9.07亿元,增长13%。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2亿元,比调整预算增加2.13亿元,比2014年增加10.04亿元(增加或减少,下同),增长16.42%(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原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市城区财政体制调整扩大了市级收入分享范围)。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45亿元,增加4.17亿元,增长11.19%;非税收入完成29.75亿元,增加5.87亿元,增长24.58%。
主要收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2.17亿元,增长29.17%,主要是市城区体制调整因素所致,剔除该因素,实际增长8.76%,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影响;
营业税6.84亿元,增长22.8%,主要是市城区体制调整因素所致,剔除该因素,实际增长12.16%;
城市维护建设税23.56亿元,增长5.37%,未完成调整预算任务,主要是烟厂收入增速下滑;
契税1.84亿元,下降23.33%,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土地市场不活跃所致;
教育费附加10.10亿元,增长27.2%,主要是对区教育费附加补助方式转变所致,剔除该因素,实际增长7.44%,未完成调整预算任务,主要是烟厂收入增速下滑;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2亿元,下降31.83%,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核算;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4亿,下降37.19%,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7.17亿元(不含非固定性专项转移支付),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调整了2.68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97.76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43亿元,增加5.98亿元,增长6.92%(增幅较小的主要原因是城管体制、公路管理体制以及经开区管理体制等调整后,事权下移,本级支出减少,对下补助支出增加,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0.86%),占调整预算的94.55%;结转下年支出5.33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亿元,增长4.31%;
公共安全支出6.17亿元,增长1.65%;
教育支出10.35亿元,增长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亿元,下降2.29%,主要是管理体制调整下放人员所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亿元,增长4.3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46亿元,下降4.75%,主要是城管体制改革事权下移所致;
农林水事务支出4.51亿元,增长4.64%;
交通运输支出4.89亿元,增长11.9%;
住房保障支出5.69亿元,增长76.71%,主要是上级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力度。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03亿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8.95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6亿元,比预算减少1.27亿元,主要是国土出让收入中的地面资产处置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入了一般公共预算,实际上国土出让收入完成8.95亿元,已完成预算任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1.03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追加转移支付以及上年结转,减去上解上级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11.61亿元。实际执行情况是,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47亿元。
二、预算收入超收的安排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2亿元,与调整预算相比超收2.13亿元。收入超收的安排情况如下:
(一)根据市城区财政体制的规定,对超收税收收入按所属辖区兑现分成补助0.85亿元。
(二)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调增后相应安排成本性支出等1.03亿元。
(三)余下的0.25亿元未动用,为当年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85.33亿元,上年结转5.72亿元,总计162.2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3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64.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33亿元,总计16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净结余0.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剔除缴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国土出让收入,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2.52亿元,上年结转6.45亿元,总计17.7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6.12亿元,结转下年4.47亿元,总计17.7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5亿元(含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项基金已纳入上级统筹管理),上级补助收入等0.39亿元,总计5.6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等0.36亿元,总计4.37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1.2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4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总计93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9万元,调出及结转下年118万元,总计93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一)农林水事务。市级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51亿元,增长4.64%。一是争取并安排农业专项资金3.26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资金1.23亿元,水利建设资金1.8亿元,主要对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农村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林场改革、沅澧水一线大堤冬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给予支持,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安排拨付现代农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二)教育。市级教育支出完成10.35亿元,增长2.99%。一是足额安排教师工资性支出(含绩效工资等)3.52亿元,保障教师待遇。二是争取及安排资金4.51亿元,支持湖南幼师专科学校、常德技师学院、常德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对市直“三区”学校建设予以1:1配套,推进市本级及辖区中小学扩容提质,切实改善了办学条件。三是市本级投入资金0.47亿元,落实市级及市辖区学校的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学前教育助学金等政策,落实了教育助学政策。四是安排拨付资金0.13亿元,对市直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保障了学校教学需要。五是安排拨付资金0.16亿元,专项用于教师激励机制,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三)科学技术。市级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81亿元,增长10.96%。市级安排创新能力建设等科技专项资金0.6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2.79亿元,下降2.29%。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全年争取及安排补助资金6.11亿元,确保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企业养老金实现“十一连增”,人均达到1776元/月。二是安排拨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2亿元,落实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三是争取和安排就业资金0.88亿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就业补贴政策。四是争取及安排配套资金0.99亿元,推进城乡低保的扩面提标,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孤儿生活费、临时困难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民生政策。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市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88亿元,增长4.35%。一是争取及安排公共卫生项目支出0.93亿元,重点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及二医院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二是争取及安排计划生育支出0.1亿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等。三是争取及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0.77亿元,主要用于管理机构实施管理和执法,以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等,促进了食品和医疗安全。
(六)支持经济发展支出。一是支持了工业发展,安排“1115工程”奖励资金0.1亿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安排拨付重点工业项目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培育新的财源税源;拨付标准化厂房建设奖补资金0.52亿元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5亿元,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促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提速。二是促进了城市发展。采取融资与预算筹资两条腿走路,市财政累计拨付城区“三改四化”资金24亿元,拨付沅澧快速干线建设资金3亿元、完美社区建设资金1.82亿元、白鹤山小镇改造资金1.08亿元、桃花源机场航站楼改造资金0.52亿元等,促进了重点城建、交通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推动了商贸旅游发展。市本级筹措资金3.57亿元,支持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武陵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建设,促进消费发展;拨付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等资金1.35亿元,支持打造欢乐水世界、桃花源风景区等旅游热点,保障了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成功举办,带旺了旅游人气。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0年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市与“省直管县”在财政体制上相互独立,因此,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分为省对市及市辖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资金两个部分,两块资金相互独立,平行下达,市里不能进行调剂。
(一)省对市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全市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270.09亿元,比上年增加33.72亿元,增长14.26%,其中:返还性收入10.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0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84亿元。
2015年,市及市辖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78亿元,比上年增加7.78亿元,增长11.08%,其中:返还性收入6.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28亿元。
(二)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同样,市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二是对所属“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
1.对市辖区的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市财政共下达市辖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4.4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6亿元。
2.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情况。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县市支持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和转变调整支持方式的总原则,市财政继续大力支持所辖省直管县市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市财政通过转补、直拨等方式补助所辖“省直管县市”5.65亿元,比省直管县前的2009年增加2.94亿元。
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关于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基金”和“过桥贷款专项基金”,分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降低企业过桥贷款成本。落实情况是:市财政注资1亿元帮助建立了规模达3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当年为11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48亿元。市财政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市财鑫担保集团公司风险补偿金。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足额征缴工会经费,保证基层工会正常开展活动。落实情况是:市财政已按要求按照工资总额的2%安排工会经费,其中:40%安排给市总工会,60%安排给基层工会,保障了工会正常开展活动。
《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确保按当地公务员津补贴的同等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情况是: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2015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9532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34065万元,增加4533万元;同时从2016年开始,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全额由财政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关于对我市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评议意见》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添置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满足基本工作需要。落实情况是:2014年市里启动了市畜牧局三中心建设工程,即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市禽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畜牧水产品技术推广中心,市财政已安排资金1475万元用于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添置,目前,该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行,极大地提高了我市疫病防疫能力。
总的来看, 2015年虽然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支平衡压力很大。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特别是烟厂收入增幅下降较大,而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二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困难较多。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目前已进入提速攻坚阶段,特别是在规范财政支出、严格资金管理、防控财政风险等方面的难度与压力大为增加。三是在财政运行过程中预算执行约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附件2:2015年市级决算报告附录中关于地方债务的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