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常编办〔2003〕36号),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市城区柳叶大道与常德大道以北区域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2015年实有人数36人,下设两个股室,五个中队。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630.11万元,支出563.95万元,结余66.16万元.
(二)收入决算。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630.1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11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563.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95万元,其他收入支出8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94万元),公用经费202.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33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8.76万元,减少率18.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废了一台警车后未添置新车以及加强车辆管理和严格控制招待开支。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我单位运行经费555.9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353.61万元,公用经费202.33万元。
(六)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采购金额 15 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