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管理处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09:26 来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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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根据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制度和规定及配套办法;(二)负责调度市本级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审查市本级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负责组织召开市本级征地项目交地会;审核市本级拆迁安置资格方案;(三)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以及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宜的裁决;(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征地拆迁工作,统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数据,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业务培训与考核;(五)协助做好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的来信来访回复接待等工作;(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征地拆迁管理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的预算,下设综合科、征地科、安置科,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我处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我处基本运行的基本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6.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86.0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0.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1万元,项目支出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公用经费31.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1、征地拆迁调查评估费21万元;2、征地拆迁纠纷协调费13万元;3、征地拆迁统筹协调工作经费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基本运行经费:2016年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基本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51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49.24万元,下降29.53%。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征地拆迁管理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5.38%。其减少原因为:1、我单位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经费规模和节约各项开支,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加强预算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努力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列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

      2、推进落实公务卡报销。这样可以对各项支出进行动态跟踪,有效规避贪腐风险,达到公务开支节约的目的。

  3、加强公务用车和运行经费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把好用车审批关,严禁公车私用。

                          

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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