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规定及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含原市属改制企业,市直部门招商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授权范围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上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授权范围内的一般事故及瞒报、漏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煤矿除外),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煤矿除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国家及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安监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办公室、人事科、综合协调科、法制办、事故调查科、行政许可办、非煤矿山科、煤炭科、危化科、烟花科、职防科、工贸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煤监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教中心四家二级机构预算,二级机构矿山救护队单独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办公室、人事科、综合协调科、法制办、事故调查科、行政许可办、非煤矿山科、煤炭科、危化科、烟花科、职防科、工贸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煤监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教中心四家二级机构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常德市矿山救护队预算收支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2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27.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5.94万元,基中:人员经费55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退休费;公用经费25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系市安监局2016年安排的修志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市安监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99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39.36万元,增长18.11%。其增长原因为2015年全市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原市煤管局部分职责、公务用车及人员并入安监局,人员共增加17人,相应的机关的运行经费增加了39.3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安监局2016年“三公”预算数为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10.96%。其增加原因为2015年全市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原市煤管局部分职责、公务用车及人员并入安监局,市安监局管辖范围的扩大、人员的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费也有所增加。
附件下载:
安监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