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5-08-28 22:04 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常(回常)工作或定居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信息中心、征缴处、绩效办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信息系统维保、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生招聘、立功人员奖金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245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0.5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拨款175.0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245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20.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3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其他支出40.5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1579.3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70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业务经费、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统筹福利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单位在职人员慰问支出;三支一扶人员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招考工作支出;立功人员奖金95.7万元,主要用于市直立功人员奖励支出;修志专项经费4.12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修志工作经费支出;引智经费1.73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经费支出;人才专项经费24.2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费5.6万元,用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支出;企业员工集体协商经费5.07万元,用于解决企业员工工资协商工作经费;高技能型“名师名家”专项经费24万,用于高技能人才专项经费支出;研究生招聘专项经费10.35,用于事业单位研究生招聘工作支出;社保卡专项经费7.7万元,用于社保卡专项工作支出;社保基金征缴经费152.1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征缴、稽核费用支出;信息系统维保专项经费42.8万元,用于信息系统维护支出;办公大楼维修改造经费293.82万元,用于局机关东院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6.62万元,用于空调、电脑、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购置。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