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设立常德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简称市非税征管局),副处级,市非税征管局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相关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非税收入(依法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除外,下同)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市本级部分非税收入直接征收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市直各执收单位(不含税务部门,下同)非税收入征缴工作。
(三)参与拟订市本级年度非税收入预算和核定执收成本;承担市直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的保管、发放及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的购领、缴销工作。
(五)承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日常监督和专稽查,参与非税收入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提出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建议。
(六)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综合科、征收科、票据科、稽查科4个科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8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8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初预算数为83.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支出75.38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收费窗口及政务中心征管窗口聘请人员工资、财政票据工本费、非税征管系统开发,运行维护费、征收办公费等方面;融资管理工作专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交办融资业务办公、差旅费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08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4.88万元,增长3.6%。(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57%。其减少原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之上年度基数本来就小,2016年继续压缩“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