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10:15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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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督促检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消费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应急与宣传科、技术标准科,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食安委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食品抽检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91.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款2191.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48.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91.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1.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94.5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96.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是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食品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教育培训、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整治、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等方面支出;食品药品保化品抽检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等方面;不良反应监测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修志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修志方面的经费;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9.55万元,主要用于GSP认证审核成本、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短期培训收费成本等方面;食品安全监管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食品抽检经费67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8.2万元,较2015年预算327.82万元增加110.38万元,增长34%。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45.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62.44万元增加7.06万元,增长11%。

其增加原因为:根据市政府办(常政办改[2015]27号)文件精神,将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职能增加,职责、人员相应增加所致。

 

附件: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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