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09:05 来源: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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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发展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以及外事、侨务、港澳工作。

(二)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引导扶持新型旅游业态发展。

(四)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情况调研,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是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八)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是人大、是政府、是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及回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相关的审核报批及证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合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十)负责全市领事业务,开展涉外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承办或邀请外国人来访签证通知函电及相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常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来常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地区记者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常活动的管理;审核在常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十一)协助市委外宣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教育工作,提供有观国际形式、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和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参观点开辟、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友好经贸交流城市的教务昂活动;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十三)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常德合法权益;指导并参与监督涉桥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全市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指导、推动涉侨和港澳经济、技术、文化、人才等方面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常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维护在常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做。

(十五)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六)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简称市旅游外侨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十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旅游管理科(行政许可办公室)、产业促进科、外事管理科、侨政侨务科、国际交流科、港澳事务科。下设旅游执法监察大队(旅游质监所)、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外事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归口我局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旅游产业发展和外事侨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697.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7.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697.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8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7.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55.6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42万元,其中1000万元是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是全市重大专项资金之一,是指我局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策划、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旅游集散服务管理、重点旅游项目开发补助、旅游促销及产业发展考核奖励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7.66万元,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没有2015年相关数据。(机构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公经费预算情况: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公务车运险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没有2015年相关数据。

 

附件: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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