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6-09-08 23:02 来源: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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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旅游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旅游业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

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定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定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大湘西旅游经济协作区相关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以及授权范围内的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核报批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核报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市内公民出国旅游团队的核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常德市旅游局(含2个下属事业单位:常德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和常德市旅游集散服务管理中心)的收入、支出和专项经费安排情况。决算总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纳入预算非税收入;决算总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及旅游事业发展经费。

全局现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37人,年末实有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6人),退休人员4人,共计40人。实有公务车辆3台。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我局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归口我局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我局2015年度收入1854.7387万元,支出1854.7387万元,含未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2家。

(二)收入决算。2015年收入决算数为1854.738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2.34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3904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支出决算数为1854.73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52.34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3904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34.7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60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9.7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8798万元)。公用经费57.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21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517.6237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79万元,比上年增长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6月承办了常德旅游节,接待领导及嘉宾近500人,2015年9月举办了湖南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活动,接待领导及嘉宾1000多人,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及境外促销活动费等均有增长。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334.724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277.6036万元,公用经费57.121万元。

(六)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采购金额106.1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6.15万元。


附件:常德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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