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林业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根据《常德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政办发[2010]40号),常德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林木、林地权属纠纷。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下设造林科、人事科、计财科、办公室、老干科、种苗站、森防站、林场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执法支队、柳叶湖分局、绿化办,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林业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森林防火、林业事业发展专项、征收成本、森林城市创建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34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67万元(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3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81.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1.8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1万元;项目支出为26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4.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03.2万元,主要包括:业务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出国考察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6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森林防火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设备购置以及森林防火物质储备和森林防火演练等方面;
林业事业发展专项118万元,其中义务植树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苗木采购及组织植树活动;森林抚育9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和开展中幼林抚育以提高森林林分质量等。
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常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论证及工作开展等;
征收成本29.5万元,主要用于植被恢复费等非税收入的征收方面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2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25.25万元,下降了7.7%。(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林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47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29%。其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循财政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我单位三公经费各项指标得到了有效控制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