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粮食局是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粮食购销、进出口计划和粮食流通发展战略;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政策;制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和组织实施粮食生产结构调整。
(二)指导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发布并监督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有关粮食品种的指导性收购价格;协调发展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组织市内外粮食产需衔接和余缺调剂。
(三)协调促进全市粮食的促销、推销,确保军队粮食供给;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应付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发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四)制订和实施地方储备粮总量规模、网点布局方案;指导督促区县(市)建立地方粮油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食的划转轮换、推陈储新和吞吐调节。负责粮食质量监测管理。
(五)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核准市直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购、经营、批发资格,依法查处打击粮食经营不法行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协调粮食产业化经营,对全市粮食收储、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市粮食加工、储藏和流通领域科研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六)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好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
(七)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与监管,落实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
(八)实施全市粮食行业指导,制订调整粮食行业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划;对粮食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粮食工业、粮食经营企业的规划与发展。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粮食局归口管理、面向全行业的:粮油产业发展支出、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维稳支出、粮油事业管理工作经费、粮油政策管理及调研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27.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7.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2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49.26万元,经费保障548.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3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797.8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粮油专项设备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产业发展、粮油专项设备、粮食执法检查、粮油食品安全、粮食政策调研、粮食调控、粮证管理、粮食市直破产企业改制维稳管理工作等方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