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洞庭和西湖管理区等五个行政区域的粮食行政执法、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社会粮食流通统计、驻常城区部队军粮供应及全市军粮统一配送、城区粮食应急供应、中央及地方储备粮管理、以及分局所属八家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与维稳等工作。
依据常粮办[2006]32号、常政办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主要职能为:1、担负编制辖区内粮食供需平衡规划和粮食供需应急预案,并保障实施。2、承担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任务,加强军供网点的建设与维护,稳定军粮供应渠道,建设新形势下的军地后勤保障体系。3、指导、扶持国有参股粮食企业搞好市城区粮油供应,确保市场稳定。4、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5、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对辖区内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食食品安全、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6、做好辖区内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7、开展辖区内粮油质量监督检查,进行粮油质量监测抽样送检工作。8、落实《常德市粮食应急预案》,搞好粮食应急体系的建设。9、承担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做好中央、地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10、组织开展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11、承办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粮油事业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99.2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9.2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599.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217.61万元,住房保障 15.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365.9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589.2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粮油专项设备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军粮网络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