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粮食局武陵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管理事业编制38个。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3人、提前离岗2人、离退休人员58人。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职能,履行对五大辖区(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的粮食行政执法、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社会粮食流通统计、驻常城区部队军粮供应及全市军粮统一配送、城区粮食应急供应、全市放心粮油监管以及原分局所属八家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与维稳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粮食局武陵分局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粮食局武陵分局部门本级。单位下设科室九个,即:局长室、办公室、人事党办股、财务审计股、行业发展股、调控股、粮政执法队、工会、两会联络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局归口管理的粮油监管工作经费、粮食执法检查经费、军粮供应监管工作经费、粮油事业管理工作经费、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维稳支出等专项业务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58 .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数458.01万元较去年663.81万元减少 205.8万元,下降 3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10人,另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调整类档定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万元减至2.5万元、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上年度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津贴发放由财政统发改为社保发放不计入单位预算。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58.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9.1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05.8万元,下降 31%,主要是人员经费366.39万元比去年549.86减少183.47万元,公用经费81.62万元比去年103.95减少22.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10人、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调减类档定额标准、上年度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津贴发放由财政统发改为社保发放不计入单位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粮食局武陵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市粮食局武陵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我单位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湘粮办军[2014]25号文件要求加强军粮供应网络体系的建设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粮食局武陵分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粮食局武陵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62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103.95万元减少22.33万元,下降21.48%。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10人、另部门预算财政调整类档定额标准比去年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粮食局武陵分局“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2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1万元)主要是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支的租车费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4.16万元,下降32.1%。其减少原因为因公车改革,2017年本单位无保留车辆,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减少;另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九项和市十项规定,并开展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工作,确保三公经费不突破上年决算数。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粮食局武陵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因全市公车改革,市粮食局武陵分局账面有公务用车1台,实物已封存上交车改办。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培训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