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是主管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纤维检验等综合管理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由于我局在2015年10月体制调整前是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10月完成体制调整后,县(市)区局的部门决算不再汇总到我局的决算当中。为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仅包含市直本级6个预算单位的数据。
市直本级6个预算单位中,市局机关本级为正处级行政单位,5个直属二级机构中除纤检局和稽查支队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3个独立核算单位是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分别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全市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7、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8、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工作。
10、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局本级内设机构13个,具体有:办公室、人事科、 财务科(科技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质量监督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5091.93万元,支出5146.88万元,含市直本级6个预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5091.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5.84万元,其他收入1426.09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5146.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2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4.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9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56万元),公用经费260.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7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88.59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3.39万元,比上年减42.81万元,下降率24.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 理,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的结果。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年初预算1858.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27.6万元,主要是国家生活用纸检测中心基本建设采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