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监狱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2-19 09:56 来源:武陵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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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武陵监狱位于常德市城北柳叶湖畔,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为常德市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是市本级财政一级拨款单位。监狱坚持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以抓好监管安全为前提,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保持了监管场所、监管秩序的长期稳定与安全,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监狱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监狱基本运行的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也包括犯人生活、警示教育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893.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743.6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893.66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4080.66万元,项目支出81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3.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80.66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犯人生活、犯人改造等。其中犯人生活648万元,主要用于罪犯伙食、被服、医疗、杂支、日用品补助、卫生防疫、监舍用具购置、食堂水电费;警示基地运行及维护15万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基地设施的添置和维护等;武陵监狱运行补助15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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