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院是一所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湖南省一级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市城区“三无”孤寡老人,社会遗弃残疾人、精神病人以及全市孤残儿童、弃婴的收养与安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了老年人自费托养和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托管工作(加挂常德市残疾人托管中心牌子),是集收养、托养、残疾人托管、儿童养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福利院部门预算只包括院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监察室、财务部、老人部、儿童部、后勤部、医疗部、残疾人托管部、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及社工部十个部室,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院的收入、支出安排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本院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79.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07.3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72.22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4.59万元,下降0.5%,与去年收入基本持平。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79.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7万元,与去年支出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9.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福利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3.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市福利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4.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经费拨款62.87万元,主要用于三无人员生活费支出22.87万元,三无人员医疗费支出20万元,三无人员护理费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1.20万元,主要用于三无人员生活费支出14.57万元,三无人员医疗费支出10万元,三无人员护理费10万元;托养成本56.63万元,政府采购及房屋购建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福利院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福利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4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7.64万元,下降12%,主要是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压减本年单位运行经费拨款收入。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福利院“三公”经费预算1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6万元,下降25%。其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招待费下浮2.5万元,本单位报废车辆湘J06776,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3.5万元/台。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福利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福利院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其他车辆1台。
七、名词解释
1.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